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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票配资公司在中国合法吗 申万宏源: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二期)(品种一)2024年兑付兑息及摘牌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4-09-26 23:14    点击次数:124

股票配资公司在中国合法吗 申万宏源: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二期)(品种一)2024年兑付兑息及摘牌的公告

股票代码:000166     股票简称:申万宏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临 2024-49 债券代码:148448 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23 申宏 03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   (第二期)(品种一)2024年兑付兑息及摘牌的公告    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 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    特别提示: 公司债券(第二期)(品种一)(债券简称:23 申宏 03,债券代码: 月 4 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。 日(含)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;2024 年 9 月 4 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。    由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于 2023 年 9 月 5 日发行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 2023 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二期)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品种一)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以下简称“本期债券”) 至 2024 年 9 月 5 日将期满 1 年到期兑付。根据本期债券《募集说明 书》和《上市公告》有关条款的规定,本期债券将进行本息兑付,为 确保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    一、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二期)(品种一)。 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,本息支付方 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。 顺延至其后的第 1 个交易日,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)。 顺延至其后的第 1 个交易日,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)。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)。    二、本期债券兑付派息方案    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 2.49%,每 10 张本期债券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面值人民币 1,000 元)派发利息为人民币 24.90 元(含税),兑付本金人民币 1,000 元, 扣税后个人、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 10 张派发利息金额 19.92 元;非居民企业(包含 QFII、RQFII)债券持有人每 10 张派发利息 金额 24.90 元。     三、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、最后交易日、兑付兑息日及摘牌 日     四、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    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 2024 年 9 月 4 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,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“23 申宏 03”持有 人。     五、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法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,本 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 2 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。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,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划付给 相应的网点(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),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息。 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,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,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,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。     六、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  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,本期债券个人(包括证券投资基金)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,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 20%。根据《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》(国 税函[2003]612 号)规定,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 构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,就地入库。    根据 2021 年 11 月 22 日发布的《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 2021 年 34 号),自 2021 年 11 月 7 日起至 2025 年 12 月 31 日止,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。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 的机构、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、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。    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,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。    七、咨询联系方式    法定代表人:黄昊    咨询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 19 号    邮政编码:100033    咨询联系人:黄亚辉    咨询电话:010-88085937    传真电话:010-88085580    法定代表人:刘宛晨    咨询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 112 号滨江金融中心 T2 栋(B 座)26 层    邮政编码:410023    咨询联系人:刘勇强、林海潮    咨询电话:0731-84779547    传真电话:0731-84779555    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 2012 号    电话:0755-21899999    传真:0755-21899000    邮政编码:518038    特此公告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他称,香港是一个非常国际化的金融中心,全球首100家最大的银行中有超过70家已经在香港落户股票配资公司在中国合法吗,而不只是银行,在全球首20大的保险机构中,有超过一半都在香港落户,在综合性方面也是充分体现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底气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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